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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就业扶贫政策落实方面个别就业扶贫项目补贴申报证明材料多,手续繁琐。”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县人社局严格按照《宣城市疫情防控期间就业扶贫政策实施细则》(宣人社秘﹝2020﹞51)文件要求执行,2020年对转移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就业的贫困劳动者申领的转移就业交通补贴申报材料进行了精简,只需提供《转移就业交通补贴申报表》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复印件即可,在实际申报中对于一些无法提供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复印件的人员由村居提供相关外出务工证明材料,由各村、社区帮助外出贫困劳动者代为申请,所在镇初审后,县人社部门申核公示无异议,财政部门根据人社部门提供人员花名册和申报金额直接打卡发放,截止2020年4月底,为483名县外务工贫困劳动者打卡发放了23.14万元。
二、县人社局将进一步创造条件做好外出务工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交通补贴申报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外出务工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交通补贴应享尽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