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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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服务承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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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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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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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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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工作人员礼貌接待,文明待患,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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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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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病人到院后立即处理,院内急会诊10分钟内到位,择期手术病人术前平均住院日≤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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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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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收费,住院患者医疗费用实行一日清单,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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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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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物品和请吃。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拒绝的,当事人须于24小时内上交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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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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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患者用药实行严格控制,超过百元的药品需严格执行审批手续,方可使用,降低患者就医成本,做到一切为了患者,一切方便患者,一切服务于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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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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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使用伪劣药品(药房无伪劣、过期药品);拒绝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一次性卫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它不正当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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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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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处方、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它医学检查等,拒绝收取开单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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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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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品采购、基建维修等活动中,拒绝接受相关人员的回扣和馈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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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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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建立自费药品和项目告知制度,最大程度减轻患者负担,使患者报销比例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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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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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履行告知义务,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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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王元 审核人:吴承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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